【2017年四季度】威海市召开《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新闻发布会

来源:环保局   访问次数:   时间:2017-11-22 08:33

    2017年10月9日,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在东山宾馆召开《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新闻发布会,我局刘昌军副局长参加新闻发布会,并进行了发言

    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》是我市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,对加强饮用水源管理,保护饮用水源水质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充分发挥《条例》的引领作用,确保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,市环保局将在市委、市政府正确领导下,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:

一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

把学习、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,制定学习培训计划,明确学习内容、形式和要求,广泛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、原原本本集中学、营造氛围广泛学、学用结合深入学等方式,对《条例》出台的意义和具体条款内容,进行深刻解读,通过学习培训,全面准确理解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,系统掌握《条例》的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,熟练运用法规中确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。

二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

充分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,借助主流媒体和微信、微博等新型载体,广泛开展主题鲜明、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,多形式、多渠道把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向深入,让公众及时了解《条例》的主要内容和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,形成大力宣传、认真贯彻、切实执行的浓厚氛围。重点抓好排污企业、供水单位、保护区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,提高社会公众的饮水安全保护意识。通过广泛宣传,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热情,正确引导、充分发挥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。

三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

《条例》的出台,重在执行与贯彻落实,为更好地把《条例》各项理论内容付诸于实践,我们将认真对照《条例》各条款,进一步梳理职责任务,细化责任分解,对标准、抓问题、促整改,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攻坚行动,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。一是全力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。根据《条例》的规定,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行为开展排查整治,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,将严格按照《条例》予以处罚。二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。制定威海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,会同相关部门实施。三是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。加强部门协同,开展联合执法,采取突击检查、错时检查和交叉互查等方式,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力度和频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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