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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环保局 访问次数: 时间:2017-12-20 11:21
2017年8月30日,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《威海市第一批信用“红黑名单”信息发布会》,我局滕夕章副局长参加新闻发布会,并进行了发言。
我市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范围是:国家、省、市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;涉重、涉化、涉危险废物企业;产能过剩行业及酿造、制药、纺织、制革、采矿等重污染行业企业;污染物排放超标准或者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;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:被处以1万元(含1万元)以上罚款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责令停产整顿、挂牌督办。除此以外,我们还鼓励提倡强制范围外的企业,自愿申请参加环境信用评价,以强化企业环境责任,践行绿色发展理念。
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根据《威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》,采取评分方式进行,有5大类别指标,分别为污染防治指标、生态保护指标、环境管理指标、社会影响指标和环境激励指标。5类指标下分29项评分指标,具体有37项评价标准,其中加分标准9项,扣分项28项。此外,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、发展改革委、人民银行、银监会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还有14种情形决定企业是否为“一票否决”,企业只要存在14种情形之一,即“一票否决”,不再参与评分,直接评定为“环保不良企业”。当然,如果在评价年度内,企业获环保部、省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,也不再参与评分,可直接评定为“环保诚信企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