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建立威海市环保局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

来源:环保局   访问次数:   时间:2017-12-28 14:03

 

关于建立威海市环保局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的

通知

各区市环保局,市环保局各分局、科室、直属单位:

为了推进环保政务公开,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,营造良好的环境舆论,树立环保执法为民,服务大众、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新闻发布的原则

(一)坚持团结鼓劲、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。

(二)坚持准确、权威、及时和开放的原则。

二、新闻发布内容

(一)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在环保系统的贯彻执行情况。

(二)环保系统内重要决策、重要工作、重要事件、重要成就等。

(三)环保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、新成绩等。

(四)社会大众所关注的环保热点、焦点问题。

(五)重大环境突发事件。

(六)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。

三、新闻发布的主要对象

主要是上级驻威新闻单位,威海日报、威海广播电台、威海电视台、威海晚报和威海新闻网等市级主流媒体。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。

四、新闻发布的形式

(一)召开新闻发布会。

(二)召开记者招待会、记者座谈会、新闻通报会等。

(三)在媒体发布新闻通稿。

五、新闻发布会的频次

每季度不少于1次,重要事件及时发布。

六、新闻发言人职责

威海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局分管领导担任,代表威海市环保局对外发布环境新闻。可根据工作需要,由局主要领导发布。

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:

(一)策划制定新闻发布工作计划,指导、协调、组织实施新闻发布会,审定新闻发布通稿件。

(二)适时、准确把系统内重要决策、重要工作、重要事件、重要成绩等告知社会。

(三)解释和说明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、焦点等问题。

(四)保持与媒体良好合作关系,组织好记者接待。

(五)完善新闻发布工作,提高环境舆论能力。

七、新闻发布程序

(一)拟定主题。局宣传部门根据发布内容要求拟定主题,报发言人审定。重要主题需经局长批准后对外发布。

(二)拟定方案。主题确定后,由局宣传部门协同有关单位提出方案,准备发布材料,经发言人同意后实施。

(三)拟定发布形式。重大主题应报请市政府,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,一般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。以威海环保局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会,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登记备案后,可自主发布。

(四)效果评估。局宣传部门要及时掌握记者到会和媒体报道情况,了解不同社会公众的反馈,研究提出对应的意见。

八、工作机制

(一)领导机制。局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,分管领导分工负责,各单位共同参与。

(二)分工机制。局宣传部门统一协调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,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,提供发布内容和信息资料,搞好其他服务性工作。

(三)危机处理机制。当发生重大、且需要对外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时,有关单位要及时告知宣传部门全程参加事件的处理,以利于掌握真实情况,做好发布工作。

 

威海市环境保护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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